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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详情: 委托人张某于2003年以开展安防设备的开发与安装为经营范围成立J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间,J公司以合作投资等名义,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书》、《还款计划书》,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张某、J公司提起公诉。本案涉及金额达4. 96亿,涉及人数达3434人,是当时广东省涉案金额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的非法集资类案件。 律师策略: 一、提交了债权人委员会的信访要点。总结提炼了债权人的意见:该公司不能成为本案的犯罪主体;法人与客户进行“民间借贷”,虽属事实,但绝无欺诈行为;公诉人的发言具有诱导性质;涉案金额和涉案人数的认定存在错误;未进行财产评估;此案执行权归属存在错误。 二、结合相关法律和证据事实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张某不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没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被告人张某发起集资活动时具有真实的集资项目和资金需要,集资款项确实用于融资方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集资活动所承诺的投资回报大致符合一般商业判断的现实标准,集资款到期后融资方确有
    2020/9/10 11:01:05 发表    1246人看过
  • 案件详情: 2014年11月6日至2015年3月26日期间,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多份《采购单》,约定B公司向A公司采购电池。A公司完全按照B公司要求履行供货义务,但B公司却没有按期支付货款,A公司屡次催缴未果,遂就该事项起诉B公司。B公司以电池质量问题为由反诉A公司。A公司作为被反诉方进行了答辩,称,B公司并未提供相关货运单据予以证明退机事实客观存在;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不良品的电池是由A公司提供的;B公司提供的邮件证据可以证明大部分不良品的产生并非电池原因所导致。 后经法院组织及双方积极协商沟通后达成合意,形成了意思表示一致的调解方案,具体事项有:一、B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前一次性向A公司支付货款1069622元,结清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中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二、如B公司未按时履行第一项协议的全部付款义务,则应向A公司支付货款1419622元,并支付违约金;三、如B公司未按时履行第一项协议的全部付款义务,则案件受理费由B公司承担。 最后,B公司未按约履行调解方案的第一项,在实际履行中,B公司已支付了调解方案所约
    2016/5/30 15:01:10 发表    994人看过
  • 案件详情: 某建筑公司因拖欠197名工人2018年8月-11月共740万元劳动报酬,未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2019年1月7日前完成整改,于2019年1月23日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各大官网中予以公示。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面临的后果较为严重,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管理、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检查频次;在行政许可、年审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依法限制、暂停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贷款等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同时按程序撤销相关荣誉,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故某建筑公司希望能够尽快依法撤下拖欠工资“黑名单”。 律师策略: 代理律师在本案中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答辩,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对所涉事项进行深入总结归纳。策略具体如下: 1. 积极向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退出黑名单申请书》、《信用修复申请书》。
    2020/2/5 11:05:06 发表    1051人看过
  • 案件详情: 广东某贸易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的营销推广模式进行风险评估,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核查公司的营销推广模式,并对其模式进行深入分析,最终确定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律师策略: 通过对公司营销推广模式的分析,我们制作了法律意见书,向公司提出了非常明确清晰地整改意见,要求公司对现有的营销模式进行全方位调整,将“拉人头、交会费”的模式完全去掉,以销售产品获得利润作为公司盈利的主要方向。 案件结果: 我方在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与我方进行了多次探讨,并协商整改的具体方式。但对方因公司业务规模已经较大,迟迟无法下定决心变更模式,导致在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的第2个月,公司的董事、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对自身的业务模式保持审慎的态度,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如对自身业务存有疑惑,应当及时委托律师进行风险评估,进而降低、规避
    2021/5/30 15:01:26 发表    987人看过
  • 案件详情: 朱某为某大学大四学生,2021年12月,其在守望先锋游戏中认识了林某。林某向朱某介绍,其有一款游戏辅助软件可以给朱某使用,能够实现在游戏中作弊增加游戏胜率。朱某经推荐使用后,发现该辅助果然能够实现上述效果,因此便经常从林某手中购买。2022年3月,林某告诉朱某,都已经这么熟的朋友关系了,就来协助我来卖游戏辅助软件吧,这样你不仅可以自己玩游戏,还能卖给别人,赚些外快。朱某听后,非常的欣喜,想到既可以玩游戏,又可以赚钱,就欣然答应。之后,林某将软件出售的小程序、客户QQ群一并交给朱某。朱某就做起了边玩游戏边赚钱的生意。2022年6月,公安机关将朱某抓获,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将朱某刑事拘留。 律师策略: 我们在接受此案委托后,立即向羁押的看守所申请会见,但因为看守所的疫情防控政策,我们无法在20天内会见到朱某,也就无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后,我们前往看守所,与看守所的相关人员积极沟通,最终取得了会见朱某的机会。随后,我方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公安机关并未予以取保候审。接下
    2022/5/20 15:52:07 发表    1010人看过
  • 案件详情: 陈某是广东某皮具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岗位为客服。2020年1月开始,陈某以春节放假通知安排不符合国家规定为由,在公司的工作群中,散布负面信息,并影响公司客服团队的业务开展。经人力资源部门与其多次沟通,均不予接受。公司准备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律师策略: 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咨询了我方意见。我方认为,直接以劳动者散布负面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涉及违法解除,且公司规章制度并未明确散布负面信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如果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之后,我方全面分析了陈某的工作情况,仔细研究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最终锁定了一项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即陈某在工作时间,长期兼职经营自己的私人店铺,浏览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网页。故,我方认为以该理由进行解除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具有法律与事实依据。同时明确建议公司立即固定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案件结果: 公司听从我方的意见,按照我方的思路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解除了双
    2022/4/26 10:11:21 发表    1050人看过